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2年1月14日
發文字號:祭祀以惠字第1020114001號
主 旨:
本公業今年祭祖掃墓訂於清明節102年4月4日星期四(農曆2月24日 )上午8時舉行,由王溪潭宗親輪值主祭,請依說明事項敬備祭品親臨主持,以表慎終追遠之孝思。
說 明:
一、
祭品:五牲三附 (祖墳王以惠公與以惠公先慈母張媽及公廳) 、三牲二附(祖墳王以惠公與以惠公先慈母張媽之土地公)及其他禮金、香、燭、炮等。
二、
另請攜帶拾圓硬幣,於王以惠公祖墳前分發給參加祭祖宗親,每人新臺幣貳拾元正。
三、
輪值祭祀費用為新台幣壹萬元正。
祭祀公業王以惠管理人 王清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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