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至新設彰化縣時,乃分為「貓霧拺東堡」及「貓霧拺西堡」。清雍正九年新設巡檢,雍正十一年新設兵汛,皆冠「貓霧拺」之地名而稱之。清乾隆年間,分別簡稱為「拺東上堡」及「拺東下堡」。
西元1600年代荷蘭人佔據台灣時,在其傳教所及之地方中,所云之「Favorlan」似乎即譯自佔據此地方之平埔族名「Poavosa」(巴布薩)。當時此族所佔據之地方,以鹿港至彰化為中心,東北至大肚溪,南至西螺溪一帶。
西元1697年,清郁永河著作「裨海記遊」一書,指出17世紀之台灣中部尚數草莽未闢之地。當時台中盆地散居著平埔族人,北部為「岸裡社」拍宰海(Pazeh、巴則海)族;南部為「貓霧拺(Papora、Babuza)社」巴布薩(Babuza)族。
據荷據時期資料記載,17世紀中葉「貓霧拺社」巴布薩族共27戶、116人,以狩獵為生。
明末清初,漢人由南部逐漸北上屯墾,由半線(彰化)進入南屯,在此形成市集,以販賣農具和農產品為主,當時製造農具之打鐵店林立,因此乃有「犁頭店」之地名產生。漢人進入南屯後,巴布薩族被逼退至「番社腳」,即今春社里嶺東商專一帶。後來漢人大舉開發台灣,巴布薩族或被同化或遷徙至今埔里烏牛欄盆地。
巴布薩人的屋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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