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21日 星期五

1001023王以惠會議討論提案


祭祀公業王以惠、王以惠公業、祭祀公業王連
100年第1次派下員大會討論提案
100.10.23(日)上午9
第一案
案由:依據政府規定變更祭祀公業為祭祀公業法人,提起討論案。
說明:
1.  依據祭祀公業條例第7條、第50條規定辦理。
2.  祭祀公業變更為祭祀公業法人,可使祭祀公業更具備法人資格。
辦法:
1.  經派下現員過半數書面同意依條例規定登記為祭祀公業法人,並申辦所有權更名登記為祭祀公業法人所有。
2.  原來規約變更為祭祀公業法人章程,逐條審議章程內容(如附件一)。
3.  重新選舉新管理人與監察人。

決議:

第二案
案由:王家墓園建造事宜,提起討論案。
說明:
1.   已購買坪數:95(實際坪數:約100)。
2.   土地費用:506萬元(95*5.3=506萬)。
3.   建造費用:446萬元(95*4.7=446萬)。
4.   合計總預算:952萬元。
5.   可動用預算:605萬元【(公:250萬元)+(私:355萬元)】。
6.   建造經費不足部分:約347萬元(446-99=347)。
7.   籌款方式:已向祭祀公業王連、王四合基金預借186萬元,另需
再自行籌款161萬元。
辦法:
1.    總單位數:360單位。
2.    墓園外觀:如附圖(如附件二)。
3.    預定起造時間:需等建造經費募集完成,並請先生看日子。
4.    墓園維護費用:每年4.2萬元。
5.    還款186萬元方式:以政府遷葬補償金(從13世至17世為止)與未來收入償還。
6.    未來如果有剩餘收入則作為維護墓園經費使用。
7.    墓園完成後由本公業管理人負責管理與維護。

決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