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7月21日 星期日

祭祀公業法人臺中市王以惠登記完成

公告:

祭祀公業王以惠及王以惠公業已依祭祀公業條例第21條規定,於102711日合併變更登記為祭祀公業法人臺中市王以惠,依法有享受權利及負擔義務之能力。
(中市登民宗字075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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