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2月10日 星期五

邁向法制化,王四合公業變更登記為法人

公告:
一、
祭祀公業王四合已依祭祀公業條例第21條規定,於10012月20日變更登記為祭祀公業法人,依法有享受權利及負擔義務之能力。
二、
依本公業章程第4條第2項「本法人得繼續接受個人或有關單位之捐贈(獻)」之規定,得接受外界捐,各派下員或單位如要樂捐,請洽本公業管理人。

祭祀公業法人臺中市王四合   


證書


1 則留言:

  1. 辦出來,不容易,要感謝管理人之辛勞及付出.

    回覆刪除